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组 长:葛正浩 夏祥林
副组长:杨立军
成 员:袁越锦 景马良 何乃如 赵雪妮 李明辉 杨玮 梁金生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调剂复试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复试流程、选拔标准一致的情况下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以复试安排通知为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4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学院相应招生专业规定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二)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招生安排,按照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名单在复试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
(三)复试时间和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学院网页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学院组织专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组织复试。
应届生提交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往届生提交准考证、毕业证(结业证)、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生复试要求
1.考生在复试考核前需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学院复试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学院调剂政策,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确认相关专业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
3.复试相关通知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或未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复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考核相关内容。考生应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非复试考核物品。
5.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应提前熟悉复试平台并参加复试演练,复试场地应为光线充足、相对独立、封闭安静的空间,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或旁观。
6.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视频监控模式进行复试考核,考生应按要求准备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计算机和高清自动对焦摄像头、麦克风、智能手机,以及必需的备用设备,主机位与次机位摄像头的摆放应保证复试所在位置无死角,主机位可360度旋转移动进行整体环境监测。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复试成绩
(一)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课考核
复试专业课按照《陕西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本科生确定1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需确定2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2.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1)思想品德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相关材料或课程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
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交流能力和应用能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②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和心理健康等;
③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考核成绩
专业课考核成绩及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具有否决权,任意一项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50%+综合面试考核×50%。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
1.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
1.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分批次择优录取。
2.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取得拟录取资格,并按要求完成国家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
3.凡不符合学校复试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拟录取名单公布15日内,所有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定向考生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并交至学院方可按定向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招生规定;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6.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621740
邮 箱:hehang@sust.edu.cn
九、其他
本办法由72886必赢负责解释,如有未说明部分或与学校文件相悖的,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